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

更新时间:2024-05-13 16:37

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公元1762年5月19日—公元1814年1月27日),德国作家、哲学家、爱国主义者,古典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人之一。作为一个哲学家,他寻求对哲学思想,特别是康德唯心主义思想的统一;作为一名爱国主义者,他试图唤醒德意志人民要求国家统一。

人物关系

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

受影响于:康德莱因霍尔德(Karl Leonhard Reinhold)、所罗门·迈蒙(Salomon Maimon)、贝内迪特·斯宾诺莎(Benedictus Spinoza)

施影响于:谢林黑格尔叔本华诺瓦利斯(Novalis)、亨利希(Dieter Henrich)、马克思

生平经历

费希特出生于普鲁士萨克森州的拉梅诺。父亲是织带子的手工业者,家境贫寒,9岁时得到邻人的资助开始上学。1774年进波尔塔贵族学校,课外读过该校禁读的G.E.莱辛的著作。1780年入耶拿大学,1781年入莱比锡大学神学系,接触过B.斯宾诺莎的哲学。1788年因经济困难,弃学赴瑞士的苏黎世当家庭教师,结识了当地狂飙运动的代表人物J.K.拉法特等。1790年重返莱比锡,计划创办杂志未成,再任家庭教师,并开始研究I.康德哲学。1790年,他结识了德国著名诗人弗里德里希·戈特利布·克洛卜施托克的侄女约哈那(Johanna Rahn)并被她深深吸引,后来两人结为夫妻。同年,他开始研读康德的著作,这对他后来的哲学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791年,他前往哥尼斯堡拜见康德。为了让康德了解他,他基于康德哲学写了一篇研究康德批判哲学和神学领域之间联系的宗教长文《试评一切天启》(Attemptata Critiqueof All Revelation)。康德读后大加赞赏,不仅赞助出版了这篇文章,还推荐费希特前往大学任教。由于一些不知名的原因,此文被匿名发表了,让人们以为是期待已久的康德自己对于宗教的批判著作。之后康德澄清了事实并公开赞扬了这部著作,这个事件使得费希特在哲学界的声名大振。1793年再去苏黎世,被任命为耶拿大学的哲学教授,并结识了平民教育家裴斯泰洛齐等进步思想家。

1794年,费希特成为耶拿大学教授,主持康德哲学讲座,并完善他的哲学体系。此后他陆续发表了《全部知识学的基础》、《自然法学基础》、《知识学原理下的道德学体系》等。1798年,在他担任《哲学杂志》责任编辑的时候,收到了一篇宗教怀疑论的来稿,虽然费希特不赞同作者观点,但由于他坚持出版自由,还是将此文发表。这篇文章后来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来攻击费希特是个无神论者。费希特在耶拿大学的课程一开始非常受学生的欢迎,他的得意门生当中有个人叫赫尔巴特,后来成为科学教育学的开山者。但是后来,学生批评他过于清教主义,教师认为他不够虔诚,最终,被迫于1799年离开耶拿迁居柏林。1806年,普法战争爆发,费希特担负起宣扬爱国主义的任务。1807年,他回到法军占领的柏林,发表了著名的《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Addresses to the German Nation),同时倡议建立柏林大学。1810年,柏林大学建立,费希特担任第一任校长。1813年柏林保卫战爆发,城中挤满伤员,瘟疫流行,费希特的妻子参加了照顾病人的工作,不幸感染斑疹伤寒并传染给费希特。费希特夫妇于1814年1月先后去世。

哲学思想

费希特不赞同康德对于物自体存在问题的论述,这种将表象与物自体分离开来的体系将不可避免地导向一种怀疑主义。一个严密的哲学体系应该是象笛卡尔那样,从一个最高的明确无误的不证自明的第一原理出发,按照其内在的必然性,以严明的逻辑推理出来的系统。经过休谟提出的问题,物到理智之间的过渡存在一个逻辑上无法逾越的鸿沟,所以他同意康德的意见,也就是只有唯心主义才是可能的。但我们应该抛弃物自体这个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绝对自我的概念。这个绝对自我,不是经验的自我,也不是先验的自我,而是所有自我意识中的先验要素。这种自我意识提供了所有认识的先验根据,是一切知识和经验实在性的根据和先验的源泉,也就是认识论知识学中的最高根据和出发点。这里他将理论理性实践理性融为一体,并给予了自我一种相当高的地位,赋予了自我创造性行动的可能。他的学生叔本华评论他勇敢地将认识问题归之于理智直观,彻底取消了物自体,是一种绝妙的灵感。

在费希特的著作《自然法学基础》(1796年)中,他提出自我意识是一种社会现象。任何客体的自我意识,它的必要条件是所有其它理性的客体存在。这些(其它)客体共同影响并召唤起每个单个个体其自身的自我意识。这个观点是由他的认识论(Grund lageder gesamten Wissenschaftslehre,知识的科学)所延伸出来的,他证明了每个自我的意识产生依赖于每一次它对非我的把握(用费希特的话说,就是自我设定非我)。由这些观点所导出的我/自我之间的差异(自我在自身中设定非我与自我相对立)最终发展成了费希特的认识论(绝对自我,自我设定自己本身)。

费希特以自我意识,或精神自我的创造性活动作为解释经验的唯一源泉。自我意识,或精神自我是自己设定自己的存在。绝对自我,或上帝是精神世界的命令,它是个体自我(有限自我)的原因。感觉世界和独立客体(他们也由绝对自我设定)是“非我”,或者说是在与自我的精神斗争中使自我获得意义的自我的对立面——外在世界。像康德一样,费希特也相信内在精神的价值、人性的合理性、自我责任,以及自由的重要性。

政治理论

费希特由一种自给自足的观点发展出他的国家理论。在他看来,一个国家应该控制国际关系货币价值,并维持一种自给自足的状态。由于为了达成意识需要与其他理性的存在建立彼此之间的关系,所以费希特认为在不同的党派间必须有一种彼此之间的共识(relation of right)。

1806年,柏林拿破仑占领期间,费希特发表了数篇《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激发了德国国家主义,同时也被引证为一种浪漫国家主义的例子。文中,他继续了他早期作品中对宗教和法国大革命的辩论,并提出德国民族比其他民族更为优越。在他其它的早期作品中,他称犹太人将侵蚀德国,公开表示希望将犹太人驱逐出德国。他还对波兰表示厌恶,宣称他们的文化是野蛮的,波兰人都是尚未开化的蛮族。

教育思想

费希特在题为“告德意志国民”的演讲中,号召通过国民教育振兴德意志民族,集中体现了费希特的国民教育观。1810年他出任柏林大学首任校长。在费希特看来,国民教育的作用在于提高国民的精神素养,培养国民的爱国精神、理性意识和独立人格。费希特强调发展国民教育是国家事务,政府必须承担起国民教育的责任。他认为,德国战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民教育的衰弱,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国民教育事业。国民教育的目的在于造就合格的国民,合格的国民必须具有良好的德行、高尚的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具有责任感、博爱、同情心、自我牺牲精神与家庭观念等道德观念。在处理国家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上,个人利益要服从于国家利益。其次,合格的国民必须是个性完善的人、具有理性思维能力,再次,合格的国民是身心协调平衡发展的人。

在国民教育的实施问题上,费希特主张政府是实施国民教育的主体。国民教育必须由国家推行广泛设立国民学校,提供宽敞的校舍和充足的经费。在教育对象和内容上,费希特提出完整的国民教育应包括全民教育与全面教育。费希特的国民教育观念不仅对当时的普鲁士教育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对同时代以及后来的教育家如威廉·冯·洪堡第斯多惠赫尔巴特福禄贝尔等人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费希特认为教育应以智育、体育也是为了有助于培养不为物欲所染的自由意志。不过,意志自由并不等于可以为所欲为,而是与义务结合着的。当人作为有限自我,其意向同绝对自我的动向趋于一致时,意志最自由,同时对使命和义务的认识也最明确。这种义务感叫做良心。听从良心呼吁而见义勇为就是道德,“只有人的行动才是决定人的尊严的东西”。

相关评价

尽管费希特是自康德的著作发展开来的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但他在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性往往被轻视了。费希特往往被认为是连接康德和黑格尔两人哲学间的过渡人物。近些年来,由于学者们注意到他对自我意识的深刻理解而重新认识到他的地位。和在他之前的笛卡尔和康德一样,对于主观性和意识的问题激发了他的许多哲学思考。费希特也涉及政治哲学,他被一些人认为是德国国家主义之父。

主要著作

1793《试评一切天启》An Attempt at a Critique of All Revelation(Versuch einer Kritik aller Offenbarung)

1796《全部知识学的基础》Foundations of the Science of Knowledge (Grundlage der gesammten Wissenschaftslehre

1796《自然法权基础》Foundations of Natural Right (Grundlage des Naturrechts)

1798《伦理学体系》The System of Ethics (System der Sittenlehre)

1800《论人的使命》The Vocation of Man(Die Bestimmung des Menschen)

1807-1808《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Addresses to the German Nation (Reden an die deutsche 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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