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党费

更新时间:2023-04-14 09:09

特殊党费是一种用于救急灾区的缴费形式。

简介

解释

特殊党费源于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组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特殊党费”是在特殊时期党尊重和鼓励党员交纳“特殊党费”表达个人的心愿。以党费的形式捐款,是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思想觉悟先进的表现。

顾名思义,“特殊党费”就是在特殊时期交纳的义务之外的党费。“特殊党费”彰显党性光辉,它体现着广大党员特殊的形象、特殊的责任和特殊的情意,是党同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生动写照。

“特殊党费”体现特殊形象。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党支部就是一座战斗堡垒。这次特大地震发生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心系灾区,情系受灾群众,以交纳“特殊党费”的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充分展示了广大党员的一种责任、一种境界、一种政治品质。这是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次具体表现,是对党的宗旨最直接、最形象的诠释,彰显了新时期共产党员自觉保持先进性的时代风采。

“特殊党费”体现特殊责任。当前,抗震救灾是头等大事。缴纳“特殊党费”,为国分忧,为民解愁,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特殊责任。一笔笔“特殊党费”,交在了灾区最需要关爱的时候,交在了祖国最需要支持的时刻,交在了党和政府经受大考的紧要关头,其背后蕴含的是7300多万共产党员对党、国家和人民不变的誓言与责任。

“特殊党费”体现特殊情意。此前,很多党员已经捐献了赈灾款。在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他们又一次交上一份“特殊党费”,以此表达对灾区人民的拳拳爱心。尤其感人至深的是,很多经济并不富裕的普通党员,特别是农村党员,平时省吃俭用,这次却毅然交纳了几百元、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特殊党费”。这体现了广大共产党员滚烫的爱心、特殊的情意。

事实证明,大灾大难面前,更能彰显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交纳“特殊党费”,支持抗震救灾,广大党员以实际行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汇聚成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信念,激励着更多的人伸出援手与灾区人民共克时艰。

事件

这次为四川地震捐款就是其中一次。一位九十多岁的老党员步履蹒跚地走到单位,在排队交纳特殊党费时,工作人员请他直接到前面去交,他却坚持排队,并说:“只有特殊党费,没有特殊党员,大家都排队,我也排队。”

截至2008年7月17日,全国已有4324.5万名党员参加交纳“特殊党费”活动,共交纳“特殊党费”90.8亿元,有力支援了灾区建设。到中央组织部宣布“特殊党费”告一段落时,全国共有4550多万共产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活动,共计97.3亿元。

折射出的力量

社会事件:据不完全统计,自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之后,截至目前,全国约有4000多万名共产党员自愿参加交纳“特殊党费”的活动,已交纳特殊党费近90亿元。不仅如此,眼下支援还在进行,感动尚未停止,“特殊党费”的总额和交纳的人数还在不断攀升。透过一笔笔“特殊党费”,看到以下几个可贵的特殊:

特殊奉献

在支援灾区人民抗震救灾的过程中,“我是党员,我带头”成了全国各地广大党员的共识。他们主动带头捐款捐物,向灾区人民倾注一片真心、表达满腔热情。尤其令人感动的是,许多离退休党员,也争先恐后交纳“特殊党费”。笔者所在支部一位离休老同志深情地说:“许多革命先烈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连宝贵生命都献出来了,我们为灾区人民捐点款物算得了什么?”在抗震救灾特殊战场上,不少党员干部面对家中房屋倒塌、亲人遇难,来不及料理后事、熨平创伤,便毅然投入战斗。他们说“我是党员,我先上”,舍小家,为大家,用汗水和血肉、付出和牺牲为灾区人民撑起一片蓝天。共产党员的特殊奉献精神,生动地展示在大庭广众面前。

特殊责任

汶川特大地震,震动了中国,震惊了世界,也震撼着广大党员的心灵。自地震发生以来,人们清楚地看到,在抢险救灾一线奋不顾身、无私无畏,冲在前面的是共产党员;关爱灾民、组织受灾群众进行生产自救,积极带头的是共产党员;心系灾区、踊跃捐款捐物,走在前头的还是共产党员。某机关一位普通党员说得好: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既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种体现,也是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诚如斯言,各地广大党员以交纳“特殊党费”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宗旨。所有这些,既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特殊责任,也赢得了亿万群众的交口称赞。

特殊品质

“共产党员是特殊材料制成的”。这种特殊,体现在关键时刻、危急关头,能够站出来,敢于豁出去,舍得献爱心,真心诚意地为党分忧。2008年5月18日中组部有关交纳“特殊党费”的通知发出后,从中央首长到地方党委领导,从各级党员干部到广大一线党员,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慷慨解囊,主动为灾区捐款,用交纳“特殊党费”的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人民抗震救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同时,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灾区的深切牵挂,转化为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广大干部职工,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支援抗震救灾,支援灾区人民。这些无疑是共产党员特殊品质的最好体现。

常言道,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透过数十亿“特殊党费”,折射出全党上下立党为公、心系群众的党员意识,折射出关键时刻共产党员是人民群众的主心骨。有句成语叫做“一呼百应”,透过一笔笔“特殊党费”,人们分明看到的是“一呼千万应”,这不正是广大党员强烈组织观念的生动写照么?更令人感慨的是,就连很多入党积极分子,乃至普通群众,也主动捐款,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试想,当今世界,除了中国共产党,还有哪一个政党、哪一个组织有如此强大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这股特殊力量,既是夺取抗震救灾特殊斗争全面胜利的希望之所在,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之所在!

相关通知

暂行办法

关于“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了做好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作用,确保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党员群众,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专指党员在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交纳党费之外交纳的,用于支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受灾地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党费。

二、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坚持自愿原则,量力而行,不定标准。

三、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统一上缴到中央组织部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专用账户。一般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代收,转交中央组织部,并同时将党员姓名、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传真至中央组织部。

四、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必须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工作,由中央组织部集中下拨给受灾的四川等省(市)党委组织部,再由四川等省(市)党委组织部全部转交本省(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统一使用。对因灾受损的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教育设施的修缮和重建以及对受灾党员的帮扶纳入其中通盘考虑。

五、抗震救灾“特殊党费”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明确专人管理。

六、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要公开透明,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广泛接受党员、党组织和全社会监督。中央组织部适时通过中央新闻媒体等公布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并适时对灾区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七、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发生的费用,在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中列支,不得在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中列支。

八、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挪用、挤占或截留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现象。对违反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九、中央组织部成立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工作小组,由部领导和部内有关局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对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十、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执行。

十一、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二、本办法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用途

中组部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中央组织部2008年5月18日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组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通知要求,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地方的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在京机关单位、中管企业的,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后,通过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交中央组织部,也可由所在单位党委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

通知指出,交纳用于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中央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也可直接送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北京区号、开户行号、基本户代码为:02000033090,账号: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请各地各部门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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