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烛尘

更新时间:2023-08-27 14:34

李烛尘(1882年9月15日—1968年10月7日),原名李华捂。湖南永顺人。1882年9月15日出生于湖南省永顺县毛坝乡。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华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食品工业部部长,轻工业部部长,民建中央第一、二届副主任委员,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主任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一、二、三届执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委员。1964年12月至1968年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是第一、二、三、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二、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人物生平

1882年9月15日 李烛尘生于湖南省永顺县毛坝乡一个小康家庭里。

1897年 李烛尘少年时期在当地读私塾。赴县城应童子试。

1900年 李烛尘与郁菊花结婚;乡试中秀才。

他幼时在当地私塾读书,19岁考中秀才,1902年去常德进湘西优级师范学校理化科就读,参加了湘江学会,与湘阴林祖涵(伯渠)相识,受到一些新思潮的影响。

1902年 李烛尘长女李文英出生;入永顺县第一高等小学堂读书。

1904年 李烛尘次女李莲英出生。

1905年 李烛尘考取常德西路师范学堂;参加“湘江学会”;习理化。

1906年 李烛尘长子李文采出生。

1908年 李烛尘次子李文奎出生。

1909年 李烛尘赴北京会试不第,漫游京、津、等地。

1909年他毕业后来到北京。当时革命浪潮峰起,清政府不稳,乃转赴天津乘轮去上海。

1912年 辛亥革命后,李烛尘去日本留学,考入东京高等工业学校,攻读电气化学,幼子李文明出生。

1918年 毕业后怀着“实业救国”和“科学救国”的理想回国。应范旭东邀请去久大任技师。

1913年 李烛尘考入东京高等工业学校(后称“工业大学”)预科,次年入化学科,专攻电气化学。

1918年 父母相继逝世;李烛尘从东京工业大学毕业回国;受范旭东聘请,加入久大,任技师。

1919年 李烛尘奉派赴四川自流井、五通桥调查井盐资源,写有《四川自流井钾盐调查报告》;出任久大老厂厂长。

1919年初,他奉派去四川自流井调查井盐,费时数月,掌握了不少资料,为久大后来在四川开拓盐业,打下了基础。

1920年 李烛尘在久大盐厂文公信厂长离职后继任厂长

1920年又去永利任职。

1921年到内蒙伊克昭盟等地考察天然碱资源,回厂后,与范旭东商议,认为扩展化学事业,需有专门研究机构,探索盐碱奥秘。

1921年 李烛尘任永利经营管理部长,后任厂长,兼管久大厂务;赴内蒙伊克昭盟等地考察天然碱资源。

1922年 春天,侯德榜到厂。经范旭东提议,李烛尘、侯德榜轮流值年担任永利碱厂厂长。协助范旭东在青岛创办永裕盐业公司。

随之,于1922年成立了“黄海化学工业研究社”,聘请留美化工博士孙学悟主持其事。这在当时民族工业界是首创的。自此,久大,永利、黄海三位一体,称为“永、久、黄团体”。由于范旭东的高瞻卓识,认识到办好化工企业,技术力量固然十分重要,但没有科学的经营管理,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永利制碱公司设立四个部:经营部、原料部、制造部、化学部。李烛尘任经营部长,之后还担任过厂长。由于“永、久、黄团体”的团结一致和化学博士侯德榜等的艰苦奋斗,1925年永利终于生产出纯碱,行销国内外,打破了英国财团在中国市场上的垄断,居我国当时民族资本化工事业的前列。

1923年 永利厂开始试车生产纯碱。

1924年 在永利业不抵债的情况下,李烛尘协助范旭东迅速安定局面,支持技术攻关;经范旭东提议,公司赠股5000元,得以进入永利公司董事会。

1925年 李烛尘营救被奉系直隶督军李景林绑架的范旭东脱险。

1926年 永利碱厂生产出优质纯碱,“红三角”牌纯碱参加美国费城“万国博览会”,获金质奖。

1927年 永利委托日本三井在日本代销“红三角”牌纯碱。

1928年 永利、久大、黄海共同创立海王社,发行《海王》旬刊;三井代销期满,永利委托卜内门在日本独家经营永利纯碱。

1930年 永利新建烧碱车间投产;“红三角”牌纯碱在比利时工商国际展览会上荣获金质奖。

1931年 李烛尘赴日参观日本第五次化学工业博览会,后以“镜剑生”笔名在天津《大公报》发表《赴日参观记》;秋,郁氏夫人由永顺毛坝至塘沽。1932年 李烛尘任新成立的黄海董事会董事。

1933年 李烛尘严词拒绝当局借用黄海图书馆作签订卖国条约“塘沽协定”会场的无耻要求;赴山西运城调查池盐生产情况;赴秦晋两省考察工业项目;将永利碱厂试验室并入黄海化工研究社。

1943年,许涤新、沙千里、何惧等同志一起创办“中国经济事业促进会”,李烛尘是对外联系的负责人。当时,他还担任“迁川工厂联合会”、“中国工业协进会”等组织的常务理事

1934年 10月8日,郁氏夫人逝世,享年53岁;11月,李烛尘出任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协助范旭东在南京卸甲甸建立硫酸铔厂。

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他又任“全国工业界对敌要求赔偿委员会”常务委员、“工业复员协进委员会”负责人。同年10月。范旭东逝世后,他继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永利制碱公司副总经理、久大盐业公司总经理等职。同年12月他又在全国民建会成立大会上当选为理事,并由理事会推选为常务理事

1935年 9月28日,李烛尘率家人将原寄厝北平法源寺的郁夫人灵柩,奉移北平西山兰荷滩安葬。

1936年 李烛尘南下赴汉湘一带视察;在久大精盐公司南迁改名久大盐业公司后出任经理。

1937年“七七”事变后,华北的久大、永利被日寇劫占,“永、久、黄团体”决定全部内迁:李烛尘被推为内迁总负责人。当时“永、久、黄团体”内迁员工、眷属共千余人,在他的指挥和安排下,于1938年3月全部安全撤至重庆。他奉范旭东之命,将300余名技术人员,除一部分安排在黄海化工社进行研究工作外,其他分别安排在他任厂长的自流井老龙坝久大华西分厂和其他几个分支厂的技术工作岗位上,使他们各得其所,才尽其用,为“永、久、黄团体”的发展做出贡献。入川后,当时军需民用的食盐主要依赖于川盐。久大制盐由海水煮盐的“煮海”改为探井采卤的“煮井”,从工艺和机械上进行改革,对增加食盐产量,做出了成绩。1937年 7月7日,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7月19日,李烛尘在范旭东离津后奉命在天津留守,拒绝卜内门将永利改为中英合办的建议;8月7日,塘沽沦陷,久大、永利厂房被日军包围;10月10日,与郁菊花妹妹后花(素云)结婚;指挥永利、黄海的主要技术人员,拆掉关键仪表,整理上万张图纸,并命技术人员携带图纸于12月初绕道香港到武汉。

12月9日,日本军部下属兴中公司代表刀根拿着预先拟好的协定,逼李烛尘签字,将永利碱厂交兴中公司接办,被严词拒绝;12月10日,在日本军部下令强行接管永利碱厂后乔装离津;是年底,“永久黄”团体内迁人员陆续到达武汉。

1938年 李烛尘任“永久黄”团体迁川总负责人;在重庆设驻渝办事处,亲任主任,办理在内地建厂的联系工作,设久大分厂于自流井,永利川厂子五通桥:永利总管理处由天津迁到香港,黄海社近五通桥,海王社迁乐山;久大自流井张家坝模范盐厂举行开工典礼;幼女李渝娟出生。

1939年 五通桥道士观改称“新塘沽”;由渝飞乐山转往五通桥及新塘沽视察。

1940年 李烛尘调任久大协理,并兼久大总管理处重庆分处处长

1941年 李烛尘担任劝募战时公债队长

李烛尘重视调查研究,曾多次去西南、内蒙、山西等地勘察盐碱,迁川后,他安排好生产与业务,在范旭东支持下,1942年,拟经汉中、西安至延安等地考察陕西省盐碱资源,被国民党当局所阻。乃改去西北,经兰州、青海湖、河西走廊。由星星峡进入新疆哈密,过七角井盐区,又继此西进,由三台到果子沟而至伊犁。沿路调查盐碱情况,掌握了我国盐碱资源的丰富资料。他回渝后,对社会政治活动更多参与。周恩来副主席为了加强统战工作,争取他在工商界更多发挥作用。派徐冰同志经常和他联系,使他有了正确的前进方向。

1942年 李烛尘在五通桥举行黄海建社20周年纪念,发表《我之黄海观》;率西北实业考察团赴西北考察盐碱情况;次年2月10日由迪化返回重庆;与受中共中央副主席周恩来委派的徐冰(邢西萍)建立联系。

1943年 李烛尘与许涤新、沙千里等创办中国经济事业促进会,当选为常务理事;出任迁川工厂联合会、中国工业协进会常务理事;参加筹备永久团体与中共地下党合办之建业银行,该行于28日经财政部批准成立。

1944年 李烛尘应邀出席周恩来从延安返重庆后在特园举行的工商界人士座谈会。

1945年 全国工业协会重庆分会成立,李烛尘任理事长;对重庆《大公报》和中共主办的《新华日报》发表谈话,欢迎毛泽东主席来重庆与国民党谈判;担任全国工业界对敌要求赔偿委员会常务委员;全国工业协会、迁川工厂联合会和工协重庆市分会联合开会,组成工业复员协进委员会,与胡厥文、吴羹梅等30多人为代表,负责征集各方意见,向蒋介石提出整个工业界的具体要求;与吴羹梅胡厥文等人共同具名,在特园宴请毛泽东、董必武、王若飞;应邀出席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等中共领导在中共代表团办事处举行的重庆工商界团体负责人座谈会;曾飞返天津一次,着手办理永利、久大工厂接收事宜;在范旭东逝世后,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副总经理,久大盐业公司总经理;参与邀请周恩来参加“星五聚餐会”,周对民族工商界人士发表《当前经济大势》的著名讲演;被提名作为“社会贤达”代表参加旧政协会议;由彭九生陪同从重庆飞往天津,接收永利和久大两厂,并受委托接收日本华北开发公司所属华北盐业公司大沽化工厂及其分厂;在民主建国会于西南实业大厦举行的成立大会上,当选为理事;在民建举行的首次理监事联系会上,被推选为常务理事。

1946年 李烛尘以“社会贤达”身份出席旧政协会议,参加施政纲领组讨论;出席在重庆沧白堂由“政治协商会议陪都各界促进会议”举行的各界民众大会,报告“国农民工”经济方案;在国民党指挥其特务人员在重庆较场口捣毁陪都各界庆祝政协成功大会,打伤郭沫若李公朴等人,制造了“较场口事件”后,愤然站起,与周恩来、董必武、王若飞、沈钧儒等向国民党政府提出抗议;被迫接受伪国大代表名义,但未参加会议;与周叔弢、孙冰如等民族企业家在天津资助成立燕京大学工学院;利用参政员身份两次向蒋介石当面交涉,要求发还青岛永裕盐业公司及前往日本拆运永利南京铔厂被盗走的硝酸铵设备。

1947年 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召开战后第一次股东大会,李烛尘再次当选为董事;任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天津分处处长,在永利碱厂实际无人负责情况下,主动承担该厂管理工作;久大总管理处逢天津,在股东会新董监首次举行的联席会议上被推选为总经理

天津解放以前,李烛尘是天津工业会理事长,并组织经济调查所,办有《工业杂志》。他经常与中共地下党员砚农、李定等同志联系,争取他们的领导和帮助。

1948年8月,他为了反对国民党政府“偏枯北方”的政策,提出城乡物资交流,并要求放宽管制,简化机构,促进工商交流。他为此还组织北方的国民党立法委员举行经济座谈会,招待新闻记者,奔走呼吁达数十次之多。由于当时国民党政权压迫民主运动,他不便以民建会发起人身份进行活动,而以他自己的影响在天津工商界做了大量工作,对工商界澄清思想,安定情绪,维护权益,保全资产,维持经营起了很大作用。

1948年 李烛尘与侯德榜、孙学悟、范鸿畴等发起组织“久大永利黄海永裕协进会”;自北平飞抵青岛视察永裕盐业公司;在中共地下党组织指导下,领导天津市工商界反对国民党政府的“企业南迁”计划;率华北工商界赴南京请愿代表团至宁;在与中共天津工委取得联系后,积极开展工商界和国民党军政上层人物的工作。

1949年 人民解放军解放天津,永利、久大两厂随即复工;当选为天津工业会理事长;参加上海工商界赴南京请愿呼吁和平代表团;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刘少奇到天津视察工作,传达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并参观了永利碱厂。三次应邀出席刘少奇同志召开的工商业家座谈会;作为产业界民主人士参加在北平举行的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朱德总司令来到塘沽,参观永利碱厂;参加在北平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开幕,当选为主席团成员;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出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参加天安门开国大典;当选为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委员会委员。

1949年1月,天津解放后,他积极宣传党的政策,领导工商界恢复生产,支援前线,为解放全中国效力。同年4月,刘少奇主席亲自来天津对工商界作了重要讲话,鼓励工商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并与李烛尘进行了三次长谈,表扬他对工商界所做的工作,鼓励他继续前进,还对久大、永利存在的具体困难,提出解决办法,给予很大支持。建国前夕,他代表产业界参加了新政协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他被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在民主建国会内,他被选为全国会务推进委员会常务委员,民建天津市分会主任委员,兼天津市工商联主委。

在经济恢复时期之初,李烛尘即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政府提出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要求。

1950年 李烛尘当选为建业银行董事;天津市工商联成立,当选为主委;建业银行转为公私合营;以久大总经理身份与永利总经理侯德榜联名向人民政府申请两公司公私合营;在天津市民建成立时当选为主委。担任天津市工商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示威大游行总指挥,宣读了给毛泽东的致敬电;毛主席致电以李烛尘为首的天津市工商界人士,对他们的爱国行动表示欢迎。

1951年 李烛尘以天津津沽大学董事长身份将该校移交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接办;在华北区城乡物资交流展览会期间,组织82个行业的代表参加天津贸易代表团;任青岛永裕盐业公司董事长。

1952年 在重工业部化工局领导下,永利化学工业公司率先实现公私合营;全国工商联筹委会成立,李烛尘被选为副主委。同日,民建总会第二次扩大会上,又被选为民建中央副主委;随宋庆龄、郭沫若飞抵维也纳,参加世界人民和平大会;应苏对外友协邀请,在莫斯科参观游览,次年1月14日离莫斯科返国。

1952年上半年在重工业部化工局领导下,永利化学工业公司正式实行了公私合营。是年5月,他被任命为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委员,6月,被选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委会第一副主任委员,在民建第二次总会扩大会议一上,又被选为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53年 李烛尘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华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与黄炎培、陈叔通、盛丕华等4人应邀出席毛主席召开的发行公债问题座谈会;出席中华全国工商联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当选为副主委。

1954年 李烛尘任全国人民慰问人民解放军代表团总团副团长;陪同毛主席视察永利碱厂;在天津市一届一次人代会上,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人大常委;作为民建代表任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出席全国政协二届一次全会,当选为常务委员;被选为中苏友协副会长。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李烛尘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1955年被选为天津市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1955年 李烛尘在永利、久大两公司合并为“公私合营永利久大化学工业公司”后出任董事长;被推选为“中国人民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委员会”委员;当选为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担任中国访问日本贸易代表团副团长,和团长雷任民代表中方在第三次中日贸易协定上签字;在民建中央第一届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被选为副主任委员;陪同毛泽东主席视察黄河;与陈叔通等全体工商联执委应邀出席毛主席召开的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出席全国工商联执委会一届二次会议并致闭幕词;被选为中国贸易促进会副主席。

1956年 李烛尘陪同毛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接见出席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大会的代表和出席全国工商界家属和女工商业者代表大会的代表;被任命为食品。业部部长。后食品工业部与轻工业部合并,改任轻工业部部长。

1957年 李烛尘率民建、工商联两会中央工作组赴东北工作:在天津市主持节省八市工商界自我改造经验交流现场会;继率两会中央工作组赴山西视察,被任命为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委员;应邀参加武汉长江大桥落成通车典礼。

1958年 李烛尘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考察。

1959年 李烛尘在《人民日报》发表《我国轻工业大变化的十年》一文。

1960年 李烛尘出席民建“二大”,全国工商联“三大”会议,并于12日陪同刘少奇、朱德等接见全体代表。

1961年 作为访问缅甸友好代表团成员,李烛尘随同周恩来总理访问缅甸,参加中缅两国经济和技术合作会谈。

1962年 李烛尘以人大常委会代表团副团长身份,随郭沫若团长访问印度尼西亚

1963年 李烛尘出席民建中委二届二次全会和全国工商联执委三届二次会议联席会议,并致开幕词。

1964年 元宵节,李烛尘与黄炎培、陈叔通胡厥文等10位老人被毛主席邀请至中南海家中作客;在全国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1964年,中国民主建国会主委黄炎培去世,李烛尘代理民主建国会中央主任委员。

1965年 轻工业部改为第一轻工业部,李烛尘任第一轻工业部部长;被选为民建中央代主委;应邀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访问。

1966年 李烛尘长期患病,深居简出。心系化工事业,试验不辍。

1966年后,他卧病一年余。

1967年 李烛尘在“文化大革命”中为中央保护对象,幸未受冲击。

1968年 10月7日上午9时40分,李烛尘逝世于北大医院,享年86岁。骨灰盒安放在八宝山五个公墓第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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