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标分类学

更新时间:2023-07-29 15:21

教育目标分类学是指把各门学科的教育(教学)目标按统一标准分类使之规范化、系列化的理论。旨在为目标和评价的科学设计提供技术性指导。美国布卢姆等人提出。所撰《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一分册 1956 年出版,第二分册 1964 年出版,第三分册 1972 年出版。他以出席 1948 年在波士顿召开的美国心理学大会的美国大学考试专家小组提出的分类组织结构的理论框架为基础,把各类教育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个领域。

术语介绍

在认知领域,把认知目标分为认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六个方面。在情感领域,柯拉斯和尔等人于 1964 年将教育目标分为接受、反应、形成价值观念、组织价值观念系统、价值体系个性化五个方面。在动作技能领域,1970 年基布勒等人将教育目标分为整个身体的运动、协调细致的动作、非语言交流的动作、言语行为四个方面。这种分类体系归纳出超越具体教学内容差异所反映出的共同心理行为特性,涉及的目标只是反映能力和特性结构,而不包括其实质内容。这种分类可增加教师对教育目标多样性的认识,并在确定某一目标时从中了解与其他目标的关系及其在目标系列中的地位。此后其他学者亦曾提出不同的分类方法。如美国加涅依据学习结果的多样化,将教育目标分为智力技能、认知策略、言语信息、运动技能和态度五类。日本棍田睿一依据目标实现的形态,将教育目标分成基础、提高、体验三大类。20 世纪 80 年代,中国学者也有以学习内容、过程和态度分类及按全面发展个性品质和心理素质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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