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府监

更新时间:2023-11-14 10:53

少府是出现较早,延续时间较长的中国古代官名。历代职掌不一,隋确立之后,唐以后多称少府监,元朝始废。

历史背景

战国

战国时,始置少府,掌管手工业和国君的私人庄园。

秦汉

秦汉沿置少府,列为九卿之一。负责征收山海地泽收入和管理手工业制造,所领诸事均为皇帝私人财政事项。东汉时,并兼管宫廷所用服御诸物、宝货、珍膳等。

魏晋南北朝

在魏晋及南朝,少府部分原有的权力转归殿中监。少府专事工艺制造及钱币鼓铸。北朝没有少府的建制,改设太府寺。

唐、宋

唐代少府仅掌管百工技巧诸务。宋朝则但掌制造门戟、神衣、旌节、祭玉、法物、牌印、朱记、百官拜表法物等事。钱币鼓铸设铸钱监管辖,但铸钱监为少府下属机构。

元朝废少府。前代少府所领诸事散诸将作院中政院徽政院储政院分领。

将作院 元代升将作监为将作院。但是与前代将作监专管公用之建筑不同,元朝的将作院专司宫廷器用及衣冠服饰之制作,相当于前代的少府、少府监。其所辖各种工艺品的作场也是非常繁多的,依其种类分设三个总管府掌管:一、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所属有玉局提举司金银器盒提举司玛瑙提举司、金丝子局、玉带斜皮局、瓘玉局、浮梁磁局、画局、装钉局、大小雕木局、温犀玳瑁局、漆纱冠冕局等。二、异样局总管府。所属有异样纹绣提举司、异样织染提举司、纱罗提举司等。三、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所属有备章总院尚衣局、御衣局、织佛像提举司等。

中政院 专门负责皇后的宫廷供奉事宜,兼领皇后分地租税。下设有中瑞司内正司、正翊司等

徽政院 专门负责皇太后的宫廷供奉事宜,兼领皇太后分地租税。

储政院 专门负责皇太子的宫廷供奉事宜,兼领皇太子分地租税。

明朝,宫廷供应归诸工部。

清朝,专设内务府管理皇室、八旗事务,前代少府事均为所领。

参考资料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秦官,掌山海地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又上林中十池监,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参阅《通典.职官九.少府监》、《新唐书.百官志三》、《文献通考》卷五十七。

官署名也是官名。隋炀帝分太府寺置少府监,主官为监、少监,秩分别为从三品从四品,统左尚、右尚、内尚(前代中尚,隋避杨坚父忠讳改)、司织、司染、铠甲、弓弩、掌冶等署。旋又改主官名为令、少令,并司织、司染为织染署,废铠甲、弓弩二署。唐初废少府监,以诸署隶太府寺。贞观元年(627)复置,设监、少监,总百工技巧之政,领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及诸冶监、诸铸钱监互市监。宋先以朝官一人判监事,器玩服饰工巧之事,分属于文思院后苑造作所,本监只掌制造门戟、神衣、旌节、祭玉法物、牌印等,并统诸州铸钱监。元丰改制,始依唐制,置监、少监,领文思、绫绵、染、裁造、文绣五院。南宋建炎初并入工部。绍兴三年(1133)恢复将作监。置一丞,使兼总少府之事。辽南面官亦设少府监,有太监、少监等官。金少府监主官为监、少监、领尚方、图事、裁造、文绣、织染、文思六署。元至元十九年(1282)曾置。二十一年,并归大都留守司皇庆元年(1312)又置。延祐七年(1320),仍罢,以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少府监事。此外,元有利用、中尚、章佩三监,所司均前代少府之事,明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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