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外资

更新时间:2024-07-13 10:43

利用外资,外贸术语,是利用来自国外的货币资金(如借入国外资金、吸收国外投资、接受国外经济援助等)和以物资、技术、专利等表现的国外资本,以解决本国资金、设备不足的困难,或进行资金调节,达到发展本国经济的目的。

体现形式

利用外资的方式很多,概括起来分为两大类:

(1)直接利用外资。吸收国外投资者的资金或资产(含无形资产)直接投入本国企业或事业的生产、建设,并允许投资者参与经营管理活动。直接利用外资一般都具有相对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其形式主要有: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开发、合作生产、三项贸易、租赁贸易等等。

(2)间接利用外资。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国外贷款,以加速本国经济的发展,是一种国际间的信贷关系。其主要方式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国外银行贷款,政府贷款,出口信贷,发行国际债券,吸收国外存款等。

必要性

世界近代史证明,当今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拥有发展本国经济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技术和资源。任何国家为了加速本国经济的发展,都必须与他国互通有无,利用国外资金和技术,社会主义国家也不例外。由于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一般是在具有中等发展水平或经济落后的国家里取得胜利并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新生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经济会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这些国家为了尽快恢复和发展本国经济,必须解决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这就需要在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积累本国资金的同时,合理地、有效地利用国外的资金。在社会主义体系与资本主义体系同时并存、世界经济与科学技术已经高度发展的当代,社会主义国家为了逐步赶上并超过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就更加需要利用外资,以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作用

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它可以根据各个不同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利用外资,并注意防止利用外资的某些副作用。从社会主义国家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来看,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合理地、有效地利用外资,一般可以发挥以下作用:①补充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②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装备、生产技术、管理知识和经验,培养国内科技人才,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③加速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础工业的建设和落后地区、部门的开发,克服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④促进新兴工业部门的建立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改善;⑤促进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和出口贸易的增长;⑥扩大劳动就业,增加国民收入。

利用方式

吸收国外直接投资

主要有:①引进外资企业外商独资),即吸收外国资本到国内来开办企业,如20年代中期列宁曾倡导创办的租让制企业。②举办合营企业,即与外国投资者在本国境内共同开办企业。这类企业在中国又分为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两种。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国,都举办了合资经营企业。③合作经营项目,即与国外投资者为达到某一特定目的而共同从事的一种经济活动,各方按照合同规定分享经营成果(产品或收益分配)。如与国外合作者举办的“合作生产”,即利用双方的设备、技术共同生产或装配某项产品并以产品分成或分享收益。④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即出让本国部分自然资源,吸引外国资本进行开发,双方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产品分成或分享收益。如中国和外国的海上石油合作开发即是。⑤补偿贸易,即由外商提供技术、设备,由本国提供厂房或场地,共同从事某项产品的生产,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价格、交货期及其他条件,以产品偿还外商所提供的技术、设备价值和利息。

借用国外贷款

主要有:①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如世界银行贷款、联合国所属机构的各种基金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等。主要用于支援特定项目的建设和中小企业改造,弥补国际收支逆差。②外国政府贷款,即外国政府为支援某些特定项目的建设所提供的有息(一般为中长期、中低利)、无息优惠贷款。③出口信贷,即外国政府为扶植出口贸易而发放的信贷。它包括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两种。买方信贷是直接提供给买方国家用于购买该国出口商品的;卖方信贷是提供给该国出口商,用于扩展以延期付款方式成交的出口贸易的。④民间银行贷款,包括银团贷款、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等。其中银团贷款是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由一家银行牵头,向其他银行组成银团联合承贷的贷款。有些国家往往将政府优惠贷款与银团贷款捆在一起贷出。⑤发行债券或股票,即通过发行各种债券和股票,从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

中国情况

2019年1月14日,中国商务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吸收外资额达885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9%,规模创历史新高。

2019年11月7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

2022年1月,2021年,我国吸收外资以人民币计首次突破万亿元,达到11493.6亿元,增长14.9%;以美元计是1734.8亿美元,增长20.2%,和2019年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2.1%,高于全球平均水平6.4个百分点。

2022年3月1日,国新办就“坚持稳字当头 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表示,2021年中国吸收外资再创历史新高,首次突破了1万亿元人民币,达到了1.15万亿元。

2022年上半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7233.1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7.4%。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实现“双提升”,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54.8%,占比较去年同期提升5.9个百分点至25.4%;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33.6%,占比提升3.8个百分点至35.5%。主要投资来源地稳定增长。美国、德国、英国实际投资分别增长26.1%、13.9%和13.4%(含通过部分自由港转投资,下同),韩国、香港地区实际投资分别增长37.2%、15.8%。高水平开放平台带动作用明显。上半年,21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1198.5亿元,增长16.8%,以不到千分之四的面积吸引了近16.6%的外资。服务业扩大开放“1+4”示范试点地区的服务业吸收外资增长15%,占我国服务业引资比重达34.7%。230家国家级经开区吸收外资增长42.1%,占比达19.6%。

2022年中国吸收外资实现稳定增长,首次突破1.2万亿元人民币,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6.3%,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2023年11月,商务部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1至10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870.1亿元,同比下降9.4%;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1947家,同比增长32.1%。

2024年1月,2023年,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3766家,同比增长39.7%;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339.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0%,规模仍处历史高位。

2024年1—6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6870家,同比增长14.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989.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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