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8 15:41
吉服,汉语词汇。拼音:jí fú 释义:汉族古祭祀时所著之服。祭祀为吉礼,故称。
趋吉避凶是人类的普遍心理,中国人也不例外。过节、做生日、结婚是吉事,灾荒、兵败、死亡是凶事。中国的礼法,很重视吉事穿吉服,凶事穿凶服。这一点可以证明,服饰文化不仅与物质生活,也与精神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
中国人过传统节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都讲究穿着得尽量好些。宗懔《荆楚岁时记》记南朝风俗,说正月初一“长幼悉正衣冠”。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宋朝 京过年节时,热闹地段都“结彩棚,铺陈冠梳、珠翠、头面、衣头、花朵、领抹、靴鞋”,供市民购置过节,“小民虽贫者,亦新洁衣服”。庞元英《文昌杂录》说,从(农历)元旦到立春日,妇女都戴五彩绸制成的华胜,公卿之家“莫不镂金刻缯,加饰珠翠或以金银,穷极工巧”。唐睿宗先天二年,正月十五、十六、十七夜在长安安福门外举行灯会,“宫女千数,一花冠、一巾帔皆至万钱,装束一妓皆至三百贯”,还选择漂亮的民间少女少妇,“衣服、花钗,媚子亦称是”,在高二十丈的灯轮下“蹈歌三日夜”(张 《朝野佥载》)。就连“深坊小巷”,在元宵前后也“巧制新妆,竞夸华丽”(《东京梦华录》)。三月上已在水边祓禊,也是古代传统风俗。西晋的王公大人都争着到洛水边去,“男则朱服耀路,女则锦绮粲烂”(《太平御览》卷三十引《夏仲御别传》)。当时张协写了一篇《洛禊赋》,特别提到“顾新服之既成,将祓除于水滨”。宋朝冬至也是一个大节,“京师最重此节,虽至贫者,一年之间积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东京梦华录》)。贫富虽然悬殊,都力求在服饰上显示出一点吉庆气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