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论

更新时间:2023-12-07 20:02

创世论。彝族先民认为天地是由某种外在力量创造出来的。《勒俄特依》中描绘,在天地没有形成之前,曾有过宇宙混沌时期,这时“上面没有天,……下面没有地,……中间无云过,四周未形成,……天的四方黑沉沉,地的四角阴森森。”在《查姆》认为远古的时候整个宇宙是“天地连成一片”,“分不出黑夜,分不出白天”。而这“连成一片”的东西是“雾露”,“只有雾露一团团,只有雾露滚滚翻”,“雾露里有地,雾露里有天”。

简介

创世论 chuàngshìlùn

PROTOLOGY

创世论

无论是《勒俄特依》里的“混沌宇宙”,或是《查姆》里的“雾露”,这种作为隐含着天地存在的原始形态,都反映了彝族对物质是天地始基的朴素唯物主义认识。但天地是怎样形成的?《勒俄特依》、《阿细的先基》等都有“开天辟地”篇章,说明宇宙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变化发展的,是有一种外在的“动力”把天地开辟出来的。《勒俄特依》指出“一日反面变,变化极反常,一日正面变,变化似正常。混沌演出水是一,浑水满盈盈是二,水色变金黄是三……”,从中可以看出,彝族先民已意识到正、反两个方面的自身内部矛盾,推动着天地的变化发展。“水”是万物的始基,演变出其他事物。《勒俄特依》以大胆的想象力,把外在的动力形象化、人格化,塑造了四位神仙用铁叉把天地撬开。《查姆》中把天地的形成说成是“雾露”本身的“动”,“雾露变气育万物,万物生长天地间”,“万物在运动中生,万物在运动中演变”。《阿细的先基》称“阿巅神造天,阿治神造地”。于是,不管“水”、“雾露”造天地也好,神仙把天地撬开也好,都反映了彝族先民对于天地及万物生成演变的简单看法,隐约看到了事物自身内部存在着矛盾,已具有自发的辩证法因素。

概念说明

创世论protology此词来自希腊文,包括两部份:protos第一(first),及logos言语,学问(word);创世论专门研究天主对世界与人类创始有关的启示教理。此论可分为两部分来探讨:人类出现的过程及人类出现的状况。

人类出现的过程:今日人类学家中很少人真正怀疑:人类至少是一百多万年前在进化的自然过程中出现的。这种假设受达尔文(Ch.R. Darwin,1809-1882)进化论的影响,以多种方法证明人类由猿进化而来。但假设并不是绝对肯定的事实,至今仍无法确切知道出现时地。虽然有些科学家主张偶然说,但多数学者却认为宇宙进化是有目标的,如德日进(P. Teilhard de Chardin,1881-1955)的跳跃进化观。

圣经

旧约创二7,21~23 (「雅威典」)、创一26~28 (「司祭典」)提出雅威上主是创造者。

新约(格前八6;哥一16;希一2;若一3)又加上了天主创造的基督向度。虽然圣经的作者针对当时环境的需要,表达他们的宗教信念时,触及了进化的根源,但无意谈进化问题。

简史

早期教会对世界与人类的创始过程的表达一直不出新旧约的表达范围。教会训导权一致肯定:天主是世界与人类的根源(DS 21, 125, 150, 800,3002, 3025)。但直到1950年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在《人类》通谕(1950)中才承认相对进化论与天主教信仰可以配合(DS 3896)。其实,天主教排斥的是进化「主义」而不是进化「思想」。

至于有些基要主义的基督教派所主张的创世主义(creationism),坚信圣经有关天主创世的字面意义是真理。基于今日的圣经诠释学(参 578),不但天主教不赞成这种观点,1982年联合长老教会和圣公会也公开声明无法接受。

近代神学家拉内(K. Rahner, 1904-1984)主张在天主的「参与」(参 37)中,动物「自我超越」,于是人类出现了。佛力克(M. Flick, 1909-1979)更细分天主的「参与」为普通、进化、创造等三种。而摩特曼(J. Moltmann, 1926-)则把上帝的创造分为从无而有的原始创造、永续创造、末世创造。这些说法都试图以人的有限思想去说明无限天主的创造过程─ 因其「参与」,由物质到生物,由动物到人,并引导继续迈向完成。

人类出现的状况

原祖:

(1)圣经:继创世纪一27,二~三之后新旧约其他作者(智十1~2;宗十七24~26;罗五12~21;格前十一8~9;弟前二13;希二11)提到人类原祖,好像都把人类起源解释为「一」。其实圣经作者根本未曾想到今日学说上的「单偶论」(参 509)或「多偶论」(参 185)的问题;他们要表达的只是「相信人类必有一个起源」。

(2)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好像把原罪和「单偶论」连在一起(DS1511-1513);事实上此宣言是个反异说的文件,按圣经字面意义讲述人类原祖,只是因循传统说法;当时并无现代人的「单偶论」或「多偶论」的问题。

(3) 1950年教宗碧岳十二世在《人类》通谕中还强调「单偶论」(就是人类从亚当一人而来),因为「我们无法显示『多偶论』如何与启示及教会训导权对原罪所讲的道理可相配合……」(DS 3897)。

(4)从今日的神学对原罪较整体性的解释来看,当今科学几乎认定(但仍在假设阶段)的「多偶论」及「单支论」(参 12)与教会有关的教导(尤其是原罪论)之间,并无实际的矛盾。

地堂:教会传统所说的地堂,即圣经中的「伊甸园」或「乐园」:

(1)圣经上有两种地堂:(a)原始地堂:创二~三;则廿八12~14所说的伊甸园,不是狭义的历史或地理叙述,是指天主化工和计划的美善,天主愿意人类住在一个理想而圆满的境界中。(b)末世地堂:先知在神视里预见未来的圆满境界─「伊甸」(依五一3);新约中的「乐园」则指人类历史过程的光荣结束(路廿三43)。

(2)教会训导权在两届不具定断信理性质的地区会议418年的迦太基(DS222)及529年第二届亚老西卡(Arausicanum II) (DS 371-372)和《索引》(Indiculus) (DS 239),针对白拉奇(参 113)与半白拉奇主义,论及人类出现时的状况。当时教会并无现代的进化思想,乃根据圣经字义加以解说。

1546年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在《论原罪的法令》中重覆以上文件的主张(DS 1911)。1968年保禄六世(Paul VI, 1963-1978)宣布的《天主子民的信经》中也根据圣经字义的说法来描绘人类的原始状况。

(3)因近代科学的刺激,教会的神学界逐渐发挥了新的看法:人类的开始极可能是一群人 (多偶论),由一种族系的动物演化而来(单支论)。「亚当」是「人类」,不必是一人。人类出现时,身心简单,经漫长时期的演化方达今日状况。「伊甸乐园」代表天主完美的计划,也代表天主许给人类的未来圆满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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