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性质

更新时间:2023-03-02 11:16

《企业的性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罗纳德·科斯(Ronald H. Coase)25岁时构思并写就,在1937年的发表的论文。奠定了现代企业理论的基础,也成为企业家理论探讨上重要里程碑。《企业的性质》是其最终让其获得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两篇论文之一,另一篇是《社会成本问题》。在这篇并不长的文章里,科斯通过回答两个基本的问题从而为企业理论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这两个问题就是:企业为什么会存在?企业的规模由什么因素决定?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市场成本论与组织成本论——构成了《企业的性质》的核心内容。

内容简介

本书是科斯1937年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以及1987年庆祝“企业的性质”发表50周年而举行的学术研讨会的参会论文的合集。

在《企业的性质》这篇并不长的文章里,科斯通过回答两个基本的问题从而为企业理论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这两个问题就是:

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市场成本论与组织成本论--构成了《企业的性质》的核心内容。

在这篇著名的论文中,科斯想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企业产生的原因,二是企业的边界问题。对于这篇文章,我认为可以分成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科斯指出了当时经济学界对企业(firm)的观点。当时的经济学家已经意识到经济体制是由价格机制来协调的,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经济计划(组织内部)为了对此进行解释,马歇尔把组织作为第四种生产要素引入经济学理论J.B.克拉克赋予企业家以统筹职能;奈特教授则强调了经理的协调作用,他们统一的观点是认为在企业之外,价格变动决定生产,这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来协调的。在企业之内,市场交易被取消,伴随着交易的复杂的市场结构被企业家所替代,企业家指挥生产。但科斯认为:他们并没有解释,既然生产和管理可以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组织为什么还要存在了?并提出了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这一论断。

第二部分,科斯首先列举了几种企业出现的理由。1是相对独立性或是指挥欲的倾向的存在,造成了企业的存在,但认为这不很真实。2是购买者较之于以其他方式生产的商品更偏爱由企业生产的商品,企业也可能存在,但这种情况很少。进而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一个“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当存在企业时,某一生产要素(或它的所有者)与企业内部同他合作的其它一些生产要素签订一系列的契约的数目大大减少了,一系列的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了。

第三部分,科斯探讨了企业的规模的问题。他认为,企业的扩大必须达到这一点,即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或者等于由另一个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科斯这样解释到:当企业扩大时,企业内部每追加一笔额外的交易,企业内部交易边际成本是递增的。其原因是当企业内部交易增加时,企业家不能更准确地将生产要素用在它们价值最大的地方。而企业内部没有价格信号,资源配置到哪个方面主要靠企业家的自我感觉、经验和判断,随着内部交易的扩大,各种生产要素的调配也更加复杂,经验和判断的失误也会增多,这也就会使新增的资源的使用效率逐渐降低。也就决定了企业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大,以致于完全替代市场的作用。

并且列举了几种因素和情况,指出了它们对企业的边界的影响。企业扩张造成的交易的多样性约束了企业家的才能。这使企业扩大时效率趋于下降。倾向于使生产要素结合得更紧和分布空间更小的创新,将导致企业规模的扩大。倾向于降低空间组织成本的电话和电报的技术变革将导致企业规模的扩大。一切有助于提高管理技术的变革都将导致企业规模的扩大。

第四部分,科斯证明了其结论的有效性。分别对厄舍教授和奈特教授的观点进行了批判。厄舍教授提出,企业存在的原因可以从劳动分工中发现。而科斯认为,“分工经济中的一体化力量”已经以价格机制的形式存在了。经济现象并没有认为专业化必然导致混乱。厄舍教授并没有说明,为什么一种一体化力量(企业家)会替代另一种一体化力量(价格机制)。奈特教授认为不确定性造成了企业的产生。由于不确定性,生产者承担了预测消费者需求的责任。而预测工作和与此同时的对生产的技术指导和控制的大部分会进一步集中在一小部分生产者那里,从而造成了一个头领化的过程。而科斯提出了三个问题,1某些人具有较好的判断力和知识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他们只能从亲自参加生产中获得收入。他们可以出卖建议和知识,2通过与正在进行生产的人缔结契约而不是主动地参加生产也能以较好的知识和判断力获得报酬,3在不存在不确定性的经济体制中,仍存在协调者,谁给他们报酬?,为什么?也就是说,否定了他们的想法。

最后一个部分解决的也是最后一个问题,也是经济学中最重要的问题:考察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力。

本文中,科斯考虑了“主人与仆人”或者“雇主与雇员”的法律关系,其实质是:1、仆人必须向主人或主人的其他代理人承担提供个人劳务的义务,而契约就是有关物品或类似物品的出售的契约。2、主人必须有权亲自或者通过另一个仆人或代理人控制仆人的工作和何时不工作,以及做什么工作和如何去做。由此可见,指挥是“雇主与雇员”这种法律关系的实质,这正是上文所提出的经济概念。

至此,科斯对企业的定义、企业的性质做出了全面的阐述。

作品评价

目前学术界对《企业的性质》一文的分析,大体思路是这样的,首先从总体上肯定科斯对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的贡献,但更从两个方面对其提出了批判。

一是企业的产生和存在的理由并不仅仅只是表现在交易费用的节约。人类的生产是一个人和人之间的协作的过程,完全独立的生产是不多见的。协作能够提高生产效率,能够完成单个人所不能完成的工作。如果一定要由家庭个体来制作,则生产费用一定会高很多。这部分高出的费用并不是由于谈判、签约的交易费用,而纯粹是生产中的耗费。 另外社会分工虽然能达到一定的程度,但它不可能象企业内部那样细致,企业的存在缩短了在制品的各个特殊生产阶段之间的空间距离。在制品从一个阶段转移到另一个阶段所需要的时间减少了,用在这种转移上的劳动也减少了。所以,企业的出现并不仅只是科斯所说:交易费用的节约,或者说是寻找价格、谈判和签约的成本的降低,而更重要的是,企业能产生大大降低除交易成本之外的生产成本。 二是关于企业的规模的影响因素的争议。有学者认为,决定企业规模大小的因素不只是两种交易成本的对比,还有生产本身的原因。从三种情况即:规模收益不变规模收益递增规模收益递减。分别考虑企业规模的扩大对成本的影响。可能会出现生产规模扩大会使规模效率下降、不变或者上升的情况。

作者简介

罗纳德·科斯(1910年12月29日-2013年9月2日),1991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慕瑟经济学荣誉教授及法律与经济学资深研究员、产权理论的创始人,频率政策改革之父。揭示并澄清了经济制度结构和函数中交易费用和产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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